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程序文件-汇智认证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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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并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是否得到了满足。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3.职责
3.1检测部是产品监视和测量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的产品根据形成不同阶段分为:进货产品、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
4.2进货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2.1采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将质保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填写的报检单交到检测部。
4.2.2检验员根据产品检验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单。
4.2.3所采购产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4经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 综合部负责处理和退货。
4.2.5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只进行验证,由检验员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即可办理入库手续;发现不符时,由综合部与顾客协商处理。
4.2.6本公司对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4.2.7本公司不实行紧急放行。
4.3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3.1操作者对自己检测的产品进行自检之后交检验员检验。
4.3.2产品在实现过程中,检验员对各工序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对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3检测过程中,检验员对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根据需要进行抽检,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操作者。
4.3.4本公司不实行例外放行。
4.4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4.1需确认所有规定的进货、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均完成,合格后才能进行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4.2检验员根据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以验证最终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要求。
4.4.3最终产品在监测中发现不合格,应予以记录、标识和隔离,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4.4最终产品的交付,在完成所规定的各阶段的监视和测量,且测量结果符合规定的产品特性要求后进行。
4.4.5当顾客批准时,可以在未完成4.4.4要求的情况下放行,但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且这并不意味着产品和交付可以不满足顾客要求。
4.4.6监视和测量记录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由检测部保存。
4.4.7检验印章的管理
    检验人员经培训、考核,能力符合要求后,由检测部发放印章,作为产品放行依据,印章不得转借,如检验人员调离本岗位,立即收回。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5.2采购控制程序
5.3检测和服务提供程序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5.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6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6.记录
6.1进货验证记录
6.2供应商供货记录
6.3产品检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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