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食品的标识要求
根据GB 185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标识规定,辐照食品的标识应符合GB 7718 中 4.1.11.1 和 GB 14891 的规定。
GB 14891 包装标志要求:应符合GB 7718和卫生部第47号部长令《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4.1.11.1规定: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