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8期(总第42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5大类食品174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8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其中十二家企业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五家企业存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两家企业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两家企业存在微生物污染问题,两家企业存在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