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销售问题
问:
请问总局领导,液化石油气钢瓶生产单位是否可以向非充装单位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第三方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法合规?
答:
回复:1.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指气瓶的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取得充装许可,并按要求进行管理。仅从事非经营性充装活动的不用许可,充装人员应满足《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8.4(6)的要求。2.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202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