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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产品 CE 认证标准(合规上市核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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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产品要在欧盟合规上市,核心依据是 欧盟机械指令(MD 2006/42/EC),所有标准和流程均围绕该指令展开,最终目标是通过合规审查、加贴CE标志,确保产品符合欧盟对机械安全的基本要求(EHSR)。以下是针对“合规上市”需求的详细标准体系、核心要求及实操要点:

一、核心依据:机械指令(MD 2006/42/EC)

这是机械产品CE认证的“顶层法规”,所有机械产品(含半成品、成套设备)必须满足其要求,指令的核心是:

1. 适用范围:

  • 各类机械(如机床、起重机械、输送机械、农业机械、包装机械等);

  • 可更换的机械部件(需随主机一起满足安全要求);

  • 危险机械(指令附录IV明确列出的高风险品类,如冲压机床、木工机械等,认证要求更严格)。

2. 核心原则:

“风险评估优先”——制造商必须先识别产品所有潜在风险(如机械伤害、电气危险、噪声、振动、火灾等),再通过设计或防护措施消除/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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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技术标准(合规的“具体执行依据”)

欧盟机械指令不直接规定技术细节,而是通过 协调标准(Harmonized Standards) 提供可直接应用的技术要求(标注“EN”开头)。符合协调标准的产品,可默认满足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推定符合”原则),是合规上市的核心支撑。

1. 基础安全标准(所有机械通用)

这类标准规定机械安全的通用原则,适用于所有机械产品,是合规的“底线要求”:

  • EN ISO 12100:2010:《机械安全 - 设计通则 - 风险评估与风险降低》(核心中的核心!)
    要求制造商按“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确定安全目标→设计防护→验证效果”的流程开展工作,是风险评估的强制依据,所有机械必须执行。

  • EN ISO 13849-1:2015:《机械安全 - 控制系统的安全相关部件 - 第1部分:设计通则》
    针对机械的安全控制系统(如紧急停止装置、安全门锁、光电保护装置),规定其可靠性要求(如性能等级PL a~e,高风险机械需达到PL d/e)。

  • EN 60204-1:2018:《机械安全 - 电气设备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机械电气系统的安全标准(如电压、绝缘、接地、布线、紧急停止的电气设计),几乎所有带电气控制的机械都需满足。

2. 通用安全标准(特定风险类型通用)

针对机械常见的特定风险,适用于多个机械品类:

  • EN ISO 14120:2015:《机械安全 - 防护装置 - 设计与制造要求》(如防护罩、防护栏的强度、间隙要求,防止人体接触危险部件);

  • EN ISO 11111:2015:《机械安全 - 噪声降低 - 通则》(控制机械运行噪声,避免职业噪声伤害);

  • EN ISO 12001:2017:《机械安全 - 人类工效学设计原则》(避免操作疲劳、人体工学风险);

  • EN 1088:2015:《机械安全 - 联锁装置 - 设计与选择要求》(如防护门联锁,门未关闭时机械无法启动)。

3. 产品专用安全标准(特定机械品类专属)

针对不同类型机械的特殊风险,是“精准合规”的关键(需根据自身产品品类匹配),举例如下:

机械品类核心专用标准关键要求
金属切削机床(车床/铣床)EN ISO 16090-1~5:2021切削区防护、主轴安全、冷却系统防爆等
冲压/剪切机械EN 692:2007+A1:2015(压力机)双手操作装置、光电保护、防反弹措施
起重机械(桥式/塔式起重机)EN 13001:2019系列超载保护、限位装置、结构强度、制动系统
输送机械(皮带输送机)EN ISO 14121-1:2020夹点防护、紧急停机装置、跑偏保护
木工机械(锯床/刨床)EN 848-1:2017(圆锯机)防反弹装置、锯片防护、吸尘降噪
包装机械(封口机/贴标机)EN 415-1:2019夹手防护、电气安全、热防护

注:专用标准优先级高于通用标准!若产品有专属专用标准,必须优先满足,再补充通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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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规上市的核心流程(按步骤落地)

要确保产品顺利通过CE认证、合法进入欧盟市场,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制造商为责任主体):

1. 第一步:产品分类与风险评估

  • 先判断产品是否属于《机械指令》适用范围,是否为 危险机械(附录IV清单)(危险机械需强制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参与认证,普通机械可自我声明);

  • EN ISO 12100:2010 开展风险评估:列出所有潜在风险(如机械挤压、电气漏电、噪声超标、化学物质泄漏等),评估风险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确定需优先控制的风险。

2. 第二步:按标准进行设计/整改

  •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通过设计满足协调标准要求:

    • 优先采用“本质安全设计”(如优化结构避免夹点);

    • 无法通过设计消除风险时,加装防护装置(如防护罩、联锁装置,需符合EN ISO 14120);

    • 必要时提供安全使用信息(如操作手册、警示标识)。

  • 关键部件需合规:如安全光幕、紧急停止按钮、电机等,需具备相应的CE认证(如电气部件符合EN 60204-1,安全部件符合EN ISO 13849-1)。

3. 第三步:测试与验证

  •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按协调标准开展测试:

    • 安全性能测试(如防护装置强度、紧急停机响应时间);

    • 电气安全测试(如绝缘电阻、接地连续性,按EN 60204-1);

    • 噪声/振动测试(如高噪声机械需符合EN ISO 11111);

    • 危险机械需由公告机构现场审核测试。

4. 第四步:编制技术文件(合规核心凭证)

  • 必须整理一套完整的技术文件,保存至少10年(欧盟监管机构可随时抽查),文件包含:

  • 制造商信息、产品型号/规格、产品图纸(总装图、安全部件图);

  • 风险评估报告(按EN ISO 12100编制,需明确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 设计计算书、测试报告(含测试标准、数据、结论);

  • 安全使用说明书(需包含欧盟官方语言,明确操作禁忌、维护要求);

  • 符合性声明(DoC)——制造商签署的正式文件,声明产品符合MD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

5. 第五步:加贴CE标志,合法上市

  • 普通机械:完成上述步骤后,制造商自行签署符合性声明(DoC),在产品显著位置加贴CE标志(标志需清晰、永久),即可进入欧盟市场;

  • 危险机械:需经欧盟公告机构(编号以“NB”开头)审核技术文件、见证测试,通过后由公告机构颁发证书,再签署DoC、加贴CE标志(标志旁需标注公告机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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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规上市关键注意事项(避免踩坑)

  • 标准时效性:协调标准会更新(如EN ISO 12100、EN 60204-1均有最新版本),需采用认证时的“现行有效版本”,旧版本可能失效导致合规失败;

  • 危险机械识别:若产品属于指令附录IV(如冲压机床、木工带锯机、起重机械≥10t),必须找欧盟公告机构认证,不可自行声明,否则视为违规;

  • 技术文件完整性:欧盟海关或监管机构可能抽查,文件缺失或不规范会导致产品被扣、罚款,甚至禁止销售;

  • 一致性要求:上市产品需与技术文件中的设计、规格完全一致,后续变更(如更换核心部件)需重新评估合规性;

  • 多语言要求:安全使用说明书需包含产品销售所在欧盟国家的官方语言(至少含英语、德语、法语等核心语言)。

机械产品CE合规上市的核心逻辑是:以MD 2006/42/EC指令为依据 → 按EN系列协调标准(通用+专用)落地技术要求 → 通过风险评估+测试验证+文件编制 → 签署DoC+加贴CE标志

若需更精准的合规方案,可补充具体机械品类(如“数控车床”“塔式起重机”),可咨询青岛CE认证机构